《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的第一次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在第一审决宣告之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重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明确的被告;

3.有特定的索赔要求和事实依据;

4.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是被告人所为所致;

5.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当指出,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对精神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不予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