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不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均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父母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
第三,地方实际生活水平。
甚至父母双方都同意孩子随一方生活,由抚养方承担孩子的全部抚育费用,法院还应核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基础,否则,影响到子女健康的,则不予批准。决定儿童抚养费用有下列3种具体计算:
一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给付,如果有两个以上孩子,可以适当增加抚育费用,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类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