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费、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子女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孩子抚养。生活费用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假如有年满18岁的孩子,但仍在接受高中教育,不能独立生活,因此仍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依据如下三个方面:
1.儿童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均可负担;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根据收入情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在每月总收入中占20%-30%。
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这儿的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以根据该年度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通常以每年平均人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费用为依据,参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的,可以适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