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携带资料:
⑴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