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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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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等领域,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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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找我借了3万块钱,过期好久也不还,我该怎么办?

有借条有他信息就抓紧寻求法律救济吧,3万块钱也不是小数,别过了3年诉讼时效,想要法律都帮不了你了。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两种办法: 一、欠债人已经失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即使债务人不应诉,法院也会对借贷人...

回答于 2021-10-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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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知道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欠款的事实,又无法要回的话,建议还是走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两种办法: 一、欠债人已经失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诉讼。即使债务人不应诉,法院也会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回答于 2021-10-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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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后离婚1岁女儿谁来养,彩礼钱女方要不要退回给我?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没有法定原因要由女性抚养,有了孩子说明结婚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不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条件,除非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

回答于 2021-10-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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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我对补偿方案不满意,该告谁

您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

回答于 2021-07-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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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的人半夜来我家,把我家房子直接拆了,我想要赔偿要怎么做...

您好。如果是没有签协议、没有拿补偿对方就直接拆的话,这个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的话,由拆迁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对决定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不复议、不诉讼也不搬迁的,拆迁部门才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目前来讲,拆迁办既没...

回答于 2021-07-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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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持股的股东想恢复股东身份该怎么办?

实际出资人被代持股份想恢复股东身份,也就是实际出资人想变为股东,需要经过法定的显明化流程,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三个股东要2个同意,同意之后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办理完登记就完成了股东显名。 以上就是实际出资人原来是隐名股东想变为...

回答于 2021-06-1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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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

(1)判决形式的题目考生应当思路明晰,遵守做题步骤来做题。第一步,从题干可知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第二步,行政强制拆除是作为类行政行为;第三步,对于作为类行政行为对应的做题口诀为“能撤销就撤销,不能撤销则确认”,本题中,由于大棚已经拆除完毕,无法复原,因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而...

回答于 2021-05-2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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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

(1)2014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26条将复议维持后再起诉的被告规定调整为了:“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维持后,被诉行为是原机关的原行为和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由于存在两个被诉行为,所以,不可能允许出现某个被诉行为没有被告只有第三人...

回答于 2021-05-2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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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

在立法法中,虽然所有的设区的市政府均有权制定规章,但立法者还是对行政层级较低设区的市保持一定的警惕,将其规章的制定范围限制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事项上。但法不溯及既往,已经制定的地方规章,涉及上述三个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如果对于过去的立法统一“一刀切”,...

回答于 2021-05-22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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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向我借300万,约定在2020年12月30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由于没有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对该笔债款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这类借款问题还是要了解法律的规定。 这个案件中,2020年10月1日,你把债权转让给出去时就在你们俩之前产生了效力,但对其他人没有,后来你通知借款人是,这个债权债务的转让对借...

回答于 2021-05-12 20:14